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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价格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价格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区物价局:

  2010年,我市价格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价格调控职能,深化价格改革,积极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县(市)、区物价工作不断创新,取得了较好成绩,促进了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经考核,决定对望城县物价局等单位予以表彰。

  望受表彰单位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强化责任,开拓进取,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2010年度全市价格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
2010年度全市价格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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