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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暨参加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填表人:           (是否为校级领导作品)

  注:
  1、优秀美术作品报表须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1年7月15日以
  前报省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美术作品部;
  2、是否为创作、临摹作品栏分别在“是”或“否”栏中打“√”。如有校
  级领导参加书画摄影作品评选,请在表尾注明;
  3、此表可复印。

  表三: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优秀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表
  学校名称(盖章):

论文题目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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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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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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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作者所在院(系)

 

邮  编

 

论文摘要

 

学校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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