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许可
1、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延续、撤销和注销工作,并一个季度至少公示一次餐饮服务许可信息。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虽持有有效许可证但现实条件不能达到许可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吊销、撤销并注销许可。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及时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
2、工作时限:5-12月
(二)开展无证餐饮专项整治
1、工作任务: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无证餐饮经营单位的基本概况。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对无证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不符合条件但能积极整改的,督促通过整改达到发证条件;对于尚具备基本卫生条件的,通过学习培训、签订责任状等方式发放临时许可证;对于经整改仍不符合基本卫生条件或者拒不整改等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取缔。收集无证餐饮经营者相关情况,建议辖区政府规划部分路段区域,允许流动摊点集中经营,或按时段集中经营,引导小餐饮摊点入市规范经营。
2、工作时限:5-9月
(三)开展地沟油专项检查
1、工作任务:采用多种方式调查掌握餐饮单位潲水和废弃油脂处理情况,对每个餐饮单位潲水和废弃油脂处理方式和回收者逐一登记,并抄送同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发现涉嫌流向“地沟油”、“泔水油”加工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组织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集中检查,以小餐饮、火锅店、大排档、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集体食堂、农家乐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
2、工作时限:5月
(四)开展食堂、农家乐专项检查
1、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店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堂和餐饮店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规范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承包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行为,查处生熟交叉污染,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