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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南昌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南昌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卫法监字〔2010〕25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卫生监督所:

  按照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江西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法监字〔2010〕31号)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面完成整顿任务,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我局制定了《2010年南昌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0年南昌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
2010年南昌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136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106号),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整顿成果,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圆满实现为期两年的整顿目标,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根据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江西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目标
  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为原则,通过整顿,使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监管制度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具体工作指标为:
  1、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2、餐饮单位原料采购索证或台账制度建立率达100%;
  3、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
  4、城区(开发区、新区)及四县县城范围餐饮单位持证经营率达90%以上;
  5、杜绝使用“地沟油”和废弃油脂行为,杜绝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不发生餐饮服务环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二、整顿任务、措施及工作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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