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评估结果的通知
(鄂教科〔2011〕1号)
有关高校:
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对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验收评估的通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建设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进行了验收评估,共评选出“优秀”类基地8个,“合格”类基地20个,需整改基地6个(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验收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优秀”的基地,给予正式挂牌;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基地,给予20万元项目经费奖励。
二、需要整改的基地,要根据专家评估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尽快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不超过一年,再次评估仍不合格的,不再纳入省教育厅基地建设计划。
三、各基地和依托高校,应切实落实《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基地建设的各项任务,努力产出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科研成果,充分发挥基地“思想库”、“人才库”和“资料库”的作用;要进一步强化基地意识,加强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深化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改革,为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评估结果
1、优秀基地名单(8个)
武汉大学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武汉大学)
湖北省简帛研究中心(武汉大学)
现代经济学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省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 (华中师范大学)
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湖北大学)
三峡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三峡大学)
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湖北经济学院)
2、合格基地名单(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