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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第二节 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围绕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畜牧业、果蔬花卉园艺业。到2015年,畜牧、花卉、蔬菜、林果和水产五个产业的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和生产布局,重点提高生猪产业竞争力,扩大奶牛、肉牛等优势产品的规模。大力发展优质安全畜禽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集群。巩固提高京广铁路沿线、南阳盆地和豫东平原的传统生猪产区生产能力,扩大豫西、豫南浅山丘陵区的生猪养殖规模。支持建设良种肉牛规模养殖场,重点发展豫西南和豫东平原两大肉牛基地。继续抓好沿黄地区和豫东、豫西南“一带两片”奶业基地建设,鼓励发展牧场式生态养殖。大力发展豫北、豫东肉禽和豫南水禽生产基地,重点发展集约化规模养殖场。实施畜禽良种繁育推广工程、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工程和动物防疫体系、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和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发展饲料产业,把郑汴饲料主产区打造成全国高科技饲料生产基地。到2015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优质畜产品生产核心区。
  加快发展特色高效农业。积极推进花卉、蔬菜、水果等园艺产品设施化生产。充分发挥花卉苗木产业的先导作用,扩大花卉种植规模,建设郑州、许昌、洛阳、豫东开封商丘、豫南南阳信阳、豫北濮阳安阳六大花卉核心产区。重点扶持30个花卉产业强县,加快发展高档花卉和鲜切花生产,壮大观赏苗木产业,支持省农科院建设花卉研发平台,创新开发我省传统名花切花,力争到2015年全省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到250万亩。建设郑州航空港区花卉综合物流园区和八大区域性花卉交易中心,扩大花卉外销规模。切实抓好“菜篮子”工程,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在优势区域和重要交通干线沿线地区建设2600万亩标准化蔬菜种植基地,重点在中心城市周边地区建设蔬菜生产基地,完善蔬菜冷链物流网络,提高“菜篮子”保障能力。加快发展花生、芝麻等优质特色油料作物,建设2400万亩优质油料生产基地。积极发展优质茶产业,重点打造大别桐柏和伏牛丹江两大茶产业基地,做大做强绿茶产业,大力开发红茶新产品,培育豫茶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加快推进林果业发展,建设豫西、豫南高标准林果种植基地和沿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支持发展生物质能源林,建成1000万亩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和800万亩标准化林果种植基地,大力开发林果加工产品。实施水产良种工程,积极发展特色高效水产新品种。建设400万亩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培育一批中药材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质棉花、烟草、食用菌、蚕丝等特色农产品,培育一批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区。
  积极发展绿色农业和生物农业。大力发展节水、节地、节肥、节药、节能农业,推进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林业剩余物的资源化利用,逐步建立“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
  的农业循环系统。以生物育种、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等绿色农用品制造为重点方向,加大生物农业技术研发力度,建设国家级生物农业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现代种业,组建种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良种繁育和新品种开发,深化种业科技体制改革,培育具有国内顶尖水平的种业企业,提高种业集聚发展水平。
  构建以工促农的新格局。加快推进农村分工分业,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农业生产基地为依托,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技术含量高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和专业园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提高农业比较效益。

第三节 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广龙头企业主导、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联动发展等农业经营组织模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建设全产业链企业集团,积极吸引国内外龙头企业在我省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和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加快发展农业合作经济和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力争“十二五”末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600家以上、超十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50家以上、百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5家以上,各类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数占全省农户的比重提高到60%。积极培养农村科技骨干和实用人才,继续实施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争取五年免费培训260万人次。

第四节 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建设,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集合农业科研院所力量,加强高效栽培、疫病防控、农业节水等领域的科技集成创新,五年培育小麦、玉米主导新品种各5-6个,完成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一次。加强粮食主产县的植保、测土配方施肥、水利技术推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召回退出等监管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农业市场信息监测预警等应用系统,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农业信息和气象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农业信息和气象信息“落地入户”水平。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强化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积极开发空中云水资源,提升气象防灾服务能力。

第二章 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加快县乡路及配套大中桥建设,进一步完善通村公路网,实现“乡乡联、县县畅”。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扩大集中供气规模。积极发展太阳能、小水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农田机井通电工程。

第二节 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重点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广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统筹农村便民服务设施建设。

第三节 分类指导新农村建设



  坚持规划先行、就业为本、农民自愿、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乡镇村庄规划管理,合理安排乡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在城市郊区、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加快推进村庄整合,通过城市和产业辐射带动,建设新型居住社区。在人口密度较大、经济较发达地方,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中心村镇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在经济相对落后地方,有步骤地推进中心村镇建设,引导农村居民向中心村镇集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推动垃圾集中处理,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成354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第四节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加大扶贫投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加强以工代赈,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对偏远山区、生态脆弱区和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村,有序开展易地搬迁扶贫。促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加大对革命老区县、贫困县、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的扶持力度,在交通、教育、民生、生态、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五年力争完成5000个左右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建设任务,再解决5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问题。

专栏6农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2999.7万农村居民和630.3万农村中小学在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力争将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80%左右。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提高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加快县乡路及配套大中桥,进一步完善通村公路网,实现“乡乡联、县县畅”。
  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在适宜地区新发展农村户用沼气100万户,建设大中型沼气示范工程1000处,建设养殖小区沼气工程示范点1000处。
  农村电网改造工程:2012年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农田机井通电工程。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成现有37万户危房改造任务及国有林场职工危房改造5866户。
  农村清洁工程:推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模式和分散式污水处理模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三章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改革。在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种土地流转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加快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交易所,重点解决土地流转中的信息对接、价格评估、利益保障等问题。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所,探索农村资产资本化的有效途径。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
  完善农业投入保障机制。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用于农业的投入总量和增量均有提高。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加大对农业大县的奖励补助和转移支付力度,使其人均财力接近全省县级平均水平。鼓励县级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开发新型农村金融产品,扩大农村信贷规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
  创新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构建多元化的新型农业保险体系,增加农业保险费补贴的品种并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引导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协调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林区林权制度、供销社和农垦体制改革。加快水利体制改革,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水价改革。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乡村债务清理化解等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信阳农村综合改革发展试验区和新乡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建设,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

第五篇 坚持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构建自主创新体系



  深入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着力构建要素完备、配置高效、协调发展、充满活力的自主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河南,为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坚强支撑。

第一章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以企业为主体,以研发中心为载体,以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工程为抓手,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大研发投入,优化创新环境,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第一节 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工程,综合运用财税政策、产业政策等,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和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政府科技资源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双自”企业。鼓励优势科研机构重组兼并中小型科研单位,支持有条件的转制科研机构上市,形成一批科技研发、应用推广与产业化经营紧密结合的现代科研院所,提高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支持科研机构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进一步推动军工与民用科研机构的开放共享与双向服务。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高校加强研发能力建设。

第二节 构建自主创新载体



  坚持提高质量与扩大总量并重,依托骨干企业,加快建设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中心,壮大企业创新平台,支撑创新成果在企业的工程化开发及产业化。建设一批国家、国家地方联合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行业创新平台,实行开放式运作,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建设和发展一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种质资源、科技文献资源、科学数据、公共检索、公共检测技术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促进创新资源共享,提高创新效率。“十二五”期间,重点支持有色、化工、装备、种业等领域创建一批国家级研发平台。到2015年,新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400个,工程研究中心5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个,重点实验室50个,工程实验室50个,质检中心110个,科技基础条件平台30个。

第三节 推进重点领域自主创新



  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着力突破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集中力量研发、推广应用100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形成竞争新优势。以技术突破带动煤化工、有色、钢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培育一批有重大影响的自主品牌,促进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围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加快掌握一批重要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准,促进高成长性产业和先导产业加快发展。

专栏7重大科技专项和自主创新重点任务

现代农业领域:重点开发、推广、应用高产高效栽培、重大病虫害防治、禽畜重大疫病防控等15项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精准农业关键技术。

高成长性产业领域:重点开发、推广、应用特高压输变电装备、应用电子信息、轨道交通装备、调理低温肉制品、新型墙体节能材料等20项关键生产工艺技术。
  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开发、推广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聚甲醛、高精度铝板带箔、轨道交通、客车和3C产品用高端铝材、冷轧取向硅钢、胶原蛋白纤维等15项关键技术。
  先导产业领域:重点开发、推广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治疗性乙肝疫苗、杂交小麦关键制种、名优花卉新品种选育及产业化、高效低衰薄膜太阳能电池、兆瓦级风力发电成套装备、精密超硬材料及制品、钛合金等20项关键技术。
  现代服务业领域:重点开发、推广、应用物流信息平台、数字地图、三维动画、电子银行等10项关键技术。
  基础产业领域:重点开发、推广、应用低热值褐煤提质、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公路维护、交通运输智能化、水利工程等10项新工艺、新装备。
  民生领域:重点开发、推广、应用食品安全、防灾减灾、重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10项新工艺、新装备。

第四节 打造区域创新中心


  积极推进郑州、洛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形成区域创新中心,发挥对全省自主创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加快郑州、洛阳、安阳、南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支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升级,积极发展创业孵化器,建设高水平的成果转化中心,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发展。明确标准、强化引领,加快建设一批创新型产业集聚区。

第五节 发展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发展各类技术创新合作组织,积极建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参与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装备、精密超硬材料、轨道交通装备、耐火材料、物联网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深度合作,在新型疫苗、光伏、生物能源、半导体照明产品、智能电网装备、现代中药、矿山装备、电解铝高效节能、小麦等优势产业领域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联合攻关和联动创新。强化与北京、上海等创新资源密集区域的技术合作,吸引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省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我省建立成果转移中心或研发、成果转化基地,提高创新起点,缩短创新周期。

第六节 优化创新发展环境



  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完善财政创新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全面落实企业研发激励政策,完善和落实政府采购及首购政策。实施知识产权质押等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创新技术产权交易模式和运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服务机构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发展,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健全知识产权和技术评估、担保服务体系,加快技术成果转移和转化。加强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完善科普基础设施,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推动核心技术专利化和标准化。

第二章 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结构,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提高基础教育水平



  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县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实行同一标准,推行县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积极开展学区制试点。结合城乡中小学布局调整,推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十二五”期间实现全省中小学校安全达标。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二期工程,基本满足农村初中学生的寄宿需要。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工程,使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及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建设教师周转房,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到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94%。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重视发展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体系,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支持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实现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逐步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保障残障学生受教育权利。

专栏8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到2013年,完成2197万平方米校舍改造(加固900万平方米,重建1297万平方米)。其中,2011年前重点解决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内危险校舍和其他地区急需改造的D级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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