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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展壮大建筑业 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重点发展交通、市政、化工、冶金、电力等工程类建筑企业,积极发展建筑节能、建筑智能化、钢结构、装饰、消防、防腐等新兴专业建筑企业。鼓励骨干企业提高环保、基础设施、大型公共建筑等专业施工能力,拓展地铁、桥梁、隧道、重化工等高端市场。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壮大一批具备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大型建筑企业。引导中小型建筑企业加快向技术公司、专业公司转变。推动建筑业创新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提高建筑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建筑业质量、品牌和标准化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建筑企业走出去,开拓国内外市场。 第三篇 加快新型城镇化,构建现代城镇体系 把加快新型城镇化作为“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引领,作为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关键性、全局性战略举措,以中心城市和县城为重点,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城乡统筹的结合点、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全面推进城乡建设,加快产业和人口向城镇集聚,强化中原城市群的支撑带动能力,构建现代城镇体系,走出一条全面开放、城乡统筹、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第一章 优化城镇化布局 完善城乡开发空间布局,加快构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地区中心城市、中小城市、中心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五级城乡体系,形成以城带乡、城乡统筹的城镇化新格局。增强郑州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坚持集群、组团式发展,构筑城市组团与中心城区的便捷交通联系,推动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周边小城市和中心镇为依托的城镇集群。提升中小城市和县城规划建设标准,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吸纳农村人口就近转移。把小城镇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节点,按照合理布局、适度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中心镇,支持已经形成一定产业和人口规模、基础条件好的中心镇发展成为小城市,其他乡镇逐步发展成为服务周边农村生产生活的社区中心。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十二五”期间新增城镇人口900万人以上,其中中心城市和县城占80%左右。 第二章 加 快中原城市群发展 深入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将18个中心城市纳入中原城市群,提升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建成沿陇海经济带的核心区域和全国重要的城镇密集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及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强化郑州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促进组团式发展,带动产业和人口集聚,提高郑州城市首位度,增强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高标准改善交通条件,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增强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能力。建立健全城市创新体系,建设高端产业集聚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大力发展汽车、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物流、金融、会展、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和全国重要的国际物流中心。坚持航空、铁路、公路枢纽一体化发展,加快完善通信网络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和通信枢纽,进一步凸显对中原经济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到2015年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达到20%,中心城区建成区人口达到400万人以上,成为全省发展的重心。深入推进郑汴一体化,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两市电信、金融等公共服务对接,实现电话号码区号统一、银行服务同城,形成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依托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和城际轨道交通、城际快速客运通道、城际快速货运通道,在郑州至开封、洛阳、新乡、许昌之间,形成“两干三城”快速交通网,实现郑州与周边城市联动发展。 提升沿陇海和沿京广发展轴经济实力。依托陆桥通道,强化郑州、洛阳、开封的重要支撑作用。发展壮大郑汴洛工业走廊,做大做强能源原材料、现代装备制造、高新技术、汽车、石化等支柱产业。强化商丘、三门峡等城市的支撑作用。依托京广通道,增强安阳、鹤壁、新乡、许昌、漯河、平顶山、驻马店、信阳等城市的支撑作用,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钢铁、食品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构建沟通南北的发展轴。 推动其他城市加快发展。支持其他中心城市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城市产业特色化发展,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增强城市经济实力,增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承接、辐射带动、传导作用。发挥濮阳、周口、南阳、焦作、济源等连接周边的重要作用,依托出省通道,拓展对外联系。提升商丘、周口等在淮海经济协作区中的地位,增强南阳在豫鄂陕交界地区、三门峡在黄河金三角地区、信阳在鄂豫皖交界地带的影响力,凸显安阳、濮阳、焦作、济源等在晋冀鲁豫毗邻地区的作用,密切区域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联动发展。力争到2015年,中心城市全部进入大城市行列,基础条件好的成为特大城市。 第三章 完善城市功能 顺应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拓展发展空间,优化人居环境,形成城市特色,建设复合型、紧凑型、生态型城市和宜居城市。 加强城市交通建设。高水平、高标准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提高城市道路建设标准,完善城区路网,打通主要交通阻塞点和断头路。实施郑州、洛阳等中心城市畅通工程。推进中心城市交通换乘枢纽建设,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鼓励大中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地下停车设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积极发展地面快速公交系统,加大公交车辆和配套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比率。加快郑州、洛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中心城市规划建设轨道交通。 加强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建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43个城市供水配套工程,基本完成中心城市现有城区老化管网改造,基本实现省定重点镇集中供水设施全覆盖。加快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配套电网建设和老城区电网改造,推进有条件的城市实施电网入地工程。支持市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中心城市建设大型热电联产机组,同步规划建设供热管网。加快城市燃气管网建设,提高县城以上城市燃气普及率。加强地下管网建设与管理,推进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配套建设市政消防栓和地下公共管沟。加快城市积水点改造,加强城市防洪、消防、抗震、人民防空等公共安全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加强城市生态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收水范围;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扩能增效及升级改造工程,在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人口大镇再建设一批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推进市中水回用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到2015年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扩容改造,全面完成县城以上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垃圾收集收运体系,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在有条件的市,利用大型水泥生产线开展垃圾焚烧试点。加强城市生态水系和城市防洪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结合中水回用建设人工湿地。在中心城区外围结合城市防护林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生态绿地。 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城镇教育投入,优先保障依据城镇规划布局调整的中小学建设用地。城市新区开发、老城区改造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建设一批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满足城镇居民和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需求。完善医疗卫生、文化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问题。201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市集中连片城市棚户区改造。“十二五”期间新建保障性住房200万套以上。 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以现有建成区内城中村、旧住宅小区和旧商业中心(街区)改造为重点,五年内完成大中城市现有建成区内城中村改造。按照复合型、紧凑型城市及组团式集群发展的理念,高标准、高水平编制各类规划,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加强城镇历史文脉、风景名胜和地址遗迹等资源保护,突出特色,提升品位。整合城市各级、各类公共服务和应急指挥资源,尽快建成一流的数字化管理和应急指挥平台,提高城市数字化管理水平,下大力气解决交通拥堵、空气噪声污染等“城市病”问题,实现城市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转变。
第四章 加快建设城市新区 把建设复合型城市新区作为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突破口,按照“三次产业复合发展,功能复合构建,‘三化’协调推进,城乡一体发展”的要求,突出经济、人居、生态复合功能,不断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市功能,发展壮大主导产业,推动城市新区布局组团化、功能现代化、产业高端化,把城市新区建设成为现代产业集聚区、现代复合型功能区、城乡统筹改革发展先行区、环境优美宜居区、对外开放示范区和区域服务中心。 加快郑汴新区建设。实施郑汴新区总体规划,加快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白沙、九龙以及汴西等组团建设,完成龙湖地区、龙子湖高校区和白沙职教园区等开发建设,建成郑州东站综 合交通枢纽、航空港交通枢纽和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对全省及周边地区的服务能力。到2015年,郑汴新区生产总值达到1500亿元左右,人口达到270万人。 推进洛阳新区建设。依托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以动力机械、大型成套装备、新能源装备和精品新材料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和文化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带动人口向新区集聚,到2015年,洛阳新区生产总值达到600亿元以上,人口达到110万人。加快推进焦作、平原、许昌、漯河、南阳等新区建设,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市规划建设城市新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城乡统筹改革试验,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带动人口集聚,形成区域新的增长极,成为承接人口转移的主要载体和新型城市化的样板。 第五章 加快发展产业集聚区 按照“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要求,强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进一步推动要素资源集中配置,完善投融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和土地整理储备平台,着力提高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支撑和集聚发展四大保障能力。力争到2015年全省产业集聚区从业人员达到240万人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过4万亿元,建成一批功能定位明晰、竞争优势突出、资源高效利用、产城互动发展的产业集聚区。 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围绕主导产业定位,重点引进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项目,促进同类和关联企业、项目高效聚集,带动配套企业发展,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做大做强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食品、铝精深加工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集群,提升产业竞争力。强力推进培育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电池、光伏等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承接服装、家电、制鞋、陶瓷、家具、玩具、五金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式转移,提高吸纳就业能力。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力争到2015年培育形成10个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100个超百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 推动产城互动发展。统筹现有城区与产业集聚区功能布局,推动城区基础设施向产业集聚区延伸,加快完善配套产业集聚区道路、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城市功能完善促进产业集聚,以产业集聚增强吸纳农村转移人口的能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通过迁村并点推进产业集聚区内村庄向城镇社区转化,完善户籍、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配套政策,力争到2013年产业集聚区农业人口全部转变为城镇居民,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 推进集约节约发展。提高产业集聚区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确保市建成区内产业集聚区不低于国家级开发区、县(市)域内产业集聚区不低于省级开发区的投资强度标准。加快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体系,实行评价结果与下年度土地利用指标直接挂钩,创建一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集聚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严格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关闭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环保不达标企业,在具备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合理布局、以热定产,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热电联产机组,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创建一批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 推动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提高产业集聚区要素聚集、自我积累和自主发展能力。强化管理体制创新,支持在产业集聚区先行先试各项改革,扩大县域产业集聚区管理权限,形成统筹、高效、富有活力的管理体制。鼓励产业集聚区按市场机制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加快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采取综合考核、竞赛晋级、政策挂钩、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促进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 第六章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以县级市市区、县城为主要载体,以扩大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培育产业集群为主攻方向,统筹城区与产业集聚区发展,加快县域工业化、城镇化步伐,不断增强承接中心城市辐射和带动乡村发展的能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坚持分类指导,统筹重点开发县(市)工业和城镇发展布局,在保障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基础上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经济和人口向县城集聚;加大农产品主产县(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投入,推动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以县城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工业发展;支持生态功能主体县加强生态建设,按照点状开发、面上保护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县城发展。力争到2015年一半以上的县(市)培育形成一个超百亿元的特色主导产业,1/3以上的县城人口规模超20万。 第七章 完善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快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建立健全与城镇化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和投融资制度,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 完善户籍管理制度。加快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以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化为城市居民为重点,全部放开县城以下中小城市户籍限制。积极创造条件放开中等以上城市户籍限制,同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安居、子女就学、社会保障问题。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逐步使进城落户农民真正变成市民,享有平等权益。整户转为城市居民的农村居民,允许其继续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房的收益权或使用权,做好农村社保与城市社保的衔接转换。鼓励进城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 创新城市建设融资机制。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设立城镇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高融资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采取发行企业债券、信托计划产品、上市融资等形式筹措建设资金。探索建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商业性基础设施开发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实行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篇 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把推进农业现代化、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基础,作为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任务,以粮为基,统筹“三农”,推动全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第一章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运用现代科技、物质装备和管理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第一节 切实抓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加快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品质,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5亿亩以上,力争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到“十二五”末达到600亿公斤。在粮食主产区的95个县(市、区),实施水利设施、基本农田、防灾减灾、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生态、粮食物流、农业机械化等八大工程,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改造中低产田1000万亩,建设高产稳产田1000万亩,实施土地整理1000万亩,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850万亩,以建设“吨粮田”为目标力争每个主产县(市、区)建设1-2个万亩高产示范方。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率达到75%,秋粮机械化收获水平达到50%。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探索建立有利于粮食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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