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请各参会单位于5月5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传真至省安监局政法处(附电子版)。传真:027-87365060 邮箱:2363234@163.com
(三)请与会代表自行到湖北圣宝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报到,会议代表报到处设在酒店一楼大厅。
省安监局联系人:刘春华 13871578596
蒋镐志 13098836482
卢立群 87366811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参会名单
1.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2、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
3.湖北省农机管理局
4.湖北省卫生厅后勤服务中心
5.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
6.湖北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
7.湖北省防雷中心
8.武汉铁路局汉西车务段
9.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0. 湖北剧院
11.湖北知音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2. 湖北省洪山监狱
13.湖北省沙洋劳教(戒毒)所
14.湖北省咸宁市质量技术监局
15.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
16. 湖北省鄂东北地质大队
17.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大冶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19.长江航运总医院
20.中国水运报社
21.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22.东风汽车公司
2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25.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6.华新水泥有限公司
27.国营九六一六厂
28.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大冶铁矿
30.湖北巡礼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
参会人员回执
报名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