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五一”期间“瘦肉精”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津牧办〔2011〕70号)
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瘦肉精”等违禁品的监督监控,及时排查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定于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5月1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治理“瘦肉精”等违禁品污染为重点,通过加大监督检测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品的行为,确保我市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城乡居民放心食用畜产品。
二、工作任务
市畜牧兽医局抽调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重点针对“瘦肉精”整治工作开展对10个有农业的区县的突击检查(分组情况见附件)。通过明察暗访对区县畜牧兽医部门重点检查监管岗位落实情况;对养殖场、生猪(肉牛、肉羊)经纪人登记备案和签订承诺书情况;告知书发放情况等。每个区县随机抽查2个规模养殖场和1-2个屠宰厂。养殖环节重点检查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检查是否有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品行为;签订承诺书情况;家畜出栏质量安全自检情况等。屠宰环节重点检查检疫人员到位情况;经纪人登记及签订承诺书情况;进厂生猪的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情况;屠宰企业开展自检情况等。检查过程中,现场进行快速监督抽检,对检出阳性样品,对检测结果无异议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其涉及的生猪就地监督饲养,或对肉品进行封存,将可疑样品送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确证,确证仍为不合格的,依法进行查处。
三、有关要求
抽样、检测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请各区县畜牧兽医部门开展辖区内自查工作,认真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的日常监管。
工作当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畜牧兽医局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28301388;联系人:马连旺 张珍; 电子邮箱:xmj5788@163.com。
附件:检查分组情况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