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市集贸市场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的通知
市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工商各直属局、分局:
为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综治委《全市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方案》的部署要求,决定在我市集贸市场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阶段
在全市集贸市场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分组织动员、全面排查、化解矛盾完善机制等三个阶段:
1.组织动员阶段。从现在起到9月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动员部署。要把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部门和具体人员,明确时序进度,确保各项措施按时落到实处。
2.全面排查阶段。从10月1日到10月底。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基层工商分局(所)为单位,对辖区集贸市场内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要充分整合辖区内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对集贸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切实做到排查工作全面有效覆盖。通过大排查,摸清辖区集贸市场内社会矛盾底数,找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
3.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从11月到12月底。各地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及时向当地综治办和上级工商局汇报,逐件进行分流调处,明确责任单位,明确专人负责。
二、排查重点
要突出排查的重点。在矛盾纠纷的类型上,重点排查市场主办方与场内经营者之间、场内经营者相互之间、场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及时发现和查处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等违法行为。在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的过程中,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在此基础上建章立制,形成大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地要坚持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排查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