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程咨询造价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乱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不按规定申请或者伪造、涂改、转借《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等情形之一,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地字[2000]51号)停止执行。
本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试行一年。
附件: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
序号 | 咨询项目 | 收费基数 | 划分标准(费率‰) | 说 明 |
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 | 5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 | 3000-6000万元(含6000万元) | 6000-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 | 10000万元以上 |
1 |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编制 | 概算价 | 2.0 | 1.7 | 1.3 | 0.5 | 0.2 | 1、本表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2、表中“控制价(标底价)、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预算、结算、标底审核”项目的计费方式为⑴+⑵。3、按基本收费标准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费。 |
2 |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 | 概算价 | 1.0 | 0.8 | 0.6 | 0.4 | 0.2 |
3 | 清单计价 | 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 概算价 | 4.5 | 3.5 | 2.5 | 1.2 | 0.5 |
控制价(标底价)编制(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 | 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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