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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营个体企业协会建设的意见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营个体企业协会建设的意见
(苏工商〔2011〕31号)


各直属局、分局,苏州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协会、学会:

  为切实做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充分发挥民营个体企业协会(以下简称民个协会)在促进全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加强和指导新形势下民个协会建设的重要意义。

  民个协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的桥梁与纽带,是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有力助手。在新的形势下,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做好民个协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民个协会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职能正在逐步转变。而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建立健全协会等自律组织。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行业指导中的地位、作用将更加突出与明显。民个协会组织作为一个历史最悠久、会员最庞大、组织机构最健全的具有综合性、联合性、草根性的社会团体,具有联系广大个体私营业主,沟通党和政府的重要作用,担负着引导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并在服务社会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加强和改进民个协会工作,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民个协会工作是促进协会转型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民个协会生存发展面临严峻形势。一方面,当前社会上各类协会、商会遍地林立,会员入会选择多样化,不少协会体制机制更加灵活,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手段更加多样,会员受益面更加宽广,使得民个协会原有的竞争优势面临挑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民个协会长期依赖工商部门生存,自主独立运作能力不强,职能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存在着机构不完备、服务观念落后、服务面窄、服务内容老化、服务方式单调的现象,使得协会缺乏吸引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因此,各级民个协会必须适应形势,科学定位,找准自己的位置,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改进工作方式,独立自主地谋求发展空间,不断提升生存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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