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推进建筑节能重点工作,强化工作监督与目标考核
今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督、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巩固“禁实”成果、加快发展新型墙材等,各地要围绕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
(一)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严格执行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把住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验收备案、销售许可等关键环节,凡达不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不得开工建设,不得竣工验收,不得销售,不得投入使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施工现场监督管理,重点抓好《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实施,加强节能设计变更管理,严格执行节能材料进场复检制度,加强外墙外保温材料进场复检和巡查力度,坚决杜绝使用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防止安全、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竣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市州要将工作重心下移,在保证市州城区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同时,重点强化对县(市)的指导和督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要落实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规范施工现场、销售现场和售房合同的节能信息公示方式和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二)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要严格执行12层以下居住建筑强制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的规定,严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口,促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规模化应用。各地要尽快制定与工作目标相适应的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和实施方案,依法强制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增强社会各方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具体项目,尽快启动一批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并督促实施。已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的8个示范市(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技术服务和能力建设,抓紧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资金补助标准,确定并启动示范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竣工后及时组织能效检测、项目验收和技术总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示范任务,并建立实施项目数据库,定期上报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其中武汉、襄阳、钟祥、鹤峰等市(县),要切实增强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今年底基本完成国家下达的示范任务,并做好接受国家验收的准备;宜昌、咸宁、天门、宜都等市(县)要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启动示范项目建设,年内完成一批示范项目,确保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今年上半年省住建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的市(县)和示范项目组织专项督察,核查各示范市(县)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