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南宁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南府办〔201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2011〕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宁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周家斌 常务副市长
副总召集人: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蓝 强 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物价局长
成 员:张耀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斌 市发展和改革委副调研员
阳 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陆俏梅 市工信委副主任
陈红保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晓阳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徐佑先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郭远福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国江 市粮食局副局长
董红兵 市民政局副局长
覃伊曼 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何本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黎富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杨 捷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国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际远 南宁供电局副局长
张少萍 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副队长
二、南宁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的职责
南宁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和指导全市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物价局局长蓝强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业务科长为联络员。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密切跟踪全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分析研判价格形势和预测价格走势,提出做好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具体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县(区)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