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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南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

  为全面完成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检查验收工作,准确掌握全市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及时整改查处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维护全市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有关通知要求,决定用5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严执行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守我市937.5万亩的耕地红线,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确保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验收,有序推进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开展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协调解决大会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监察局局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

  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

  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兴宁区人民政府区长

  江南区人民政府区长

  青秀区人民政府区长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区长

  邕宁区人民政府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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