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建立税法宣传需求分析和响应机制。一是各区县地税局(分局)、纳税服务局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收集纳税人在税法宣传方面的需求,本着需求征集制度化、需求分析科学化、需求满足合理化的原则,采取问卷调查、深入企业、召开座谈会、建立电话回访制度等形式主动征集需求。同时注重在纳税咨询工作过程中归集整理热点问题形成宣传需求,注意找出税法宣传环节没有宣传到位的事项,在日常工作中发掘需求。二是定期对征集的需求进行分析,实行需求分析例会制度,区别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税法宣传计划和宣传重点,努力满足纳税人合理的共性和个性需求。
  (三)利用12366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税法宣传。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平台辐射面宽、信息量大、易于检索的优势,通过完善服务板块,丰富服务内容,努力打造纳税服务和税法宣传平台。一是及时更新税法知识,凡总局、市局制发的涉税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选项为“主动公开”的,应及时在税务网站上发布,方便纳税人检索、查阅、咨询有关税法知识;二是通过在线访谈、开办税收论坛、电子专刊等多种形式,增加征纳双方的交流渠道;三是扩大短信利用的范围,短信服务与税法宣传相结合,将税收知识通过短信服务传递给纳税人。
  (四)做好内部服务平台税法宣传。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这一内部服务平台的优势,利用公告栏、显示屏、触摸屏和咨询服务台等,及时进行税法公告、免费发放宣传资料、专人解答纳税人的咨询。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服务维权”岗,选派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税务人员为纳税人提供宣传服务和纳税辅导,及时解答纳税人的提问,宣传相关税收知识;二是设置宣传资料存放取阅架,摆放税收知识和办税流程等宣传资料供纳税人免费取阅,宣传资料要做到及时更新;三是设置纳税人自助查询和下载涉及税法知识的工具(如计算机和触摸显示屏),为纳税人查询和下载税法知识、办税流程提供自助服务;四是充分发挥大屏幕的作用,利用其直观清晰,简便快捷的优势,不断地将税法知识和办税程序向纳税人及时宣传。
  (五)强化面对面税法宣传。一是采取 “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税法宣传讲座。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同时还要深入重点行业、企业或有代表性的纳税人开展税法宣传、征集需求活动,在听取纳税人意见和建议的同时现场解答企业对税收政策、管理、服务等方面涉及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六)加强社会化宣传。一是利用每年4月份的税收宣传月开展全方位、大规模的税收宣传活动,加大税法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二是各级税务机关要不定期地深入到机关、团体、学校、社区等,通过演讲、竞赛、交流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税收法制观念;三是分类编制税法宣传资料,根据不同纳税人对税法宣传的需求,分类编制纳税指南手册、税收常识读本等宣传资料;四是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媒体覆盖面大、生动直观的特点开辟税收宣传节目,增强税法宣传的广泛性;五是推进税务部门与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合作,采取专题讲座、印发税收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六是邀请税收业务权威、专家学者讲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办税程序,制作成光盘,提供纳税人,方便其学习税法知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