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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海南省扩大免疫规划工作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及时向市县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参与
  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是当前新医改重点推进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政府已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的年度考核指标,国家组织免疫规划工作考核评估,其实质是对各级政府的考核,是对各级政府落实免疫规划政策,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的一次评估。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将本次卫生部免疫规划检查工作向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详细汇报,递交专门报告,争取专项迎检经费支持,并在国家正式检查之前全额落实免疫规划工作的相关经费。要以政府的名义召集卫生、教育、财政、药监、宣传等部门共同做好迎检工作。国家检查组到达后,要以政府名义安排接待,组织汇报,市县政府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要参加汇报会,同时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如检查现场准备(会议室)、检查组食宿、接种率调查所需的车辆等事项,确保现场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制定迎检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省迎检方案,结合本市县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本市县迎检工作方案,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尽快组织召开迎检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部署市县迎检方案和相关工作。除辖区各接种单位(包括乡镇卫生院、农场防疫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厂矿企业接种门诊等)外,应通知市县医院,邀请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各乡镇、农场、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领导参加会议。迎检工作部署要全面、深入、细致,组织措施要突出重点、针对难点、具体可操作。
  (四)成立迎检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各市县要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资料准备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计划,事事有人管,事事有落实。
  1、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市县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迎检工作的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开发市县政府领导层,协调财政、教育、药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迎检工作。负责组织自查自评和整改工作,主动听取各相关单位、技术指导小组反馈,监督和促进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负责现场考核见面会组织与汇报,以及现场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保障。
  2、技术指导小组
  技术指导小组组长由各市县疾控中心主任担任,负责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与技术指导以及迎检工作方案的制定、现场督导,指导开展自查自评与整改工作。
  3、资料准备小组
  负责市县级自查资料的填写、佐证材料准备和相关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收集辖区各接种单位自查资料收集、市县督导检查材料汇总、阶段工作小结撰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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