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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冶金行业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2、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规程。

  2、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岗位隐患排查与治理。

  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注意事项。

  4、有关的事故案例。

  5、设备性能与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7、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要求

  1、新上岗职工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班组职工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培训。

  3、岗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班组应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班组应通过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形式开展职工日常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章 班组会议制度

  一、班组班前会

  1、班组长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检修)任务召开班前会,安全员负责记录。

  2、班前会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指示或事故案例。

  (2)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使员工熟知工作中相应的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

  (3)说明上一班的设备及安全设施运行状况,对遗留的安全问题提出防范措施。

  (4)明确安全值班负责人和安全检查的重点。

  (5)对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情况进行提问或抽查。

  二、班组周安全活动

  1、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2、安全活动内容:

  (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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