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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推行“绿色通道服务”的通知


  (三)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窗口的职能作用,主动协调重点项目前期审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各审批部门对重点项目开展并联审批,加快项目审批进度,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四)推行“绿色通道服务”工作由市固投办牵头负责。市固投办要加强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的统筹协调,认真分析各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和审批部门上报材料信息情况,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审批协调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存在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审批的项目开展联合审批,加快协调推进项目审批工作。

  (五)由市监察局全程参与推行“绿色通道服务”工作的跟踪督查,市绩效办负责将推行“绿色通道服务”工作目标和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政治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扎实推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绿色通道服务”工作,加快项目审批,推进项目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六、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推行“绿色通道服务”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南宁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绿色通道服务”联系卡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南宁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
  前期审批手续“绿色通道服务”联系卡

  编  号:        
  发放时间:   年  月  日      市固投办:(盖章)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

(万元)

 

项目业主

 

                (盖章)

项目业主责任人

或法人代表

 

项目业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地址等)

 

年内计划完成

目标及时间

 

审批事项

审批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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