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沪人社职(2011)31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教育局、经济信息化委,国资委,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高等学校、行业协会及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根据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优秀技能型人才,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家单位联合组织开展“2011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2011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提升职业技能,服务转型发展”为主题,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培养适应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营造社会争学技术、比拼技能的良好氛围。
二、 组织机构
“2011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组成(见附件)。组委会是全市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竞赛活动的总体策划、整体推进与项目审批。组委会下设竞赛活动办公室,负责全市竞赛活动具体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方案审核。各区(县)、委办、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行业协会和高等学校等有关单位为配合全市竞赛活动,应成立竞赛组织机构,负责组队参加市级竞赛及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竞赛活动。
三、 竞赛实施和职业(等级)
(一)市级一类竞赛
1、市级一类竞赛由市竞赛组委会主办,委托具备条件的相关机构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