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估 内 容
| 评估
分值
| 评估方法和标准
| 评估
结果
|
大项
| 中项
| 小 项
|
6.
鉴定实施要求
32分
| 6.6督导反馈
| 应有对质量督导员的工作反馈表单,且能按规定及时地反馈到其派出部门
| 1
| 抽查反馈表单。没有反馈的不得分。
| |
7.
证书发放要求
2分
| 7.1信息上报工作
| 经鉴定合格的考生信息应及时上报证书管理部门,上报的信息应准确无误
| 2
| 抽查有关资料。发现问题不得分。
| |
8.
能力建设情况
7分
| 8.1队伍建设
| 定期组织所(站)管理人员、考务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 2
| 查阅有关培训记录。没有的不得分。
| |
根据承担的鉴定职业需要,组建专家队伍
| 2
| 查阅有关资料。没有的不得分。
| |
8.2信息化建设
| 所(站)应具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的办公自动化条件
| 2
| 现场检查。办公自动化条件较差的不得分。
| |
所(站)应采用信息网络工具开展鉴定业务工作
| 1
| 现场检查。没有使用的不得分。
| |
9.
质量监督反馈
10分
| 9.1责任书
| 所(站)应主动与上级部门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
| 3
| 查阅责任书。没有的不得分。
| |
责任书应有落实方案,并应有专人负责
| 5
| 查阅方案、现场提问。落实情况好的得5分;有方案但落实不力的得2分;无方案的不得分。
| |
9.2投诉咨询电话
| 所(站)应设立和公布专门的投诉咨询电话,并运行良好、反馈及时
| 2
| 现场检查。没有的或运行不好的不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