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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表(试行)
  表-3

评 估 内 容

评估

分值

评估方法和标准

评估

结果

大项

中项

小 项

3.

档案资料管理

14分

3.1申报和结果汇总情况

所有批次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和鉴定结果汇总表应保存完整

2

查看表格(重点是保管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不得分。

 

3.2证书核发

所有批次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核发表应保存完整

2

查看证书核发表,发现(不完整等)问题不得分。

 

3.3理论试卷

至少一年内所有批次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试卷要备案保存

2

查看试卷,发现问题不得分。

 

3.4技能鉴定结果

至少一年内所有批次职业技能鉴定实操鉴定结果要备案保存

 

2

现场查看记录、资料和考件,发现问题不得分。

 

3.5鉴定过程记录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计划安排的表格记录应备案保存

1

查看表单记录,发现问题不得分。

 

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场安排表格记录应备案保存

1

查看表单记录,发现问题不得分。

 

职业技能鉴定实际操作考场安排表格记录应备案保存

1

查看表单记录,发现问题不得分。

 

职业技能鉴定监考记录和考评记录应备案保存

1

查看监考人员、考评人员的原始记录,发现问题不得分。

 

3.6质量督导

至少一年内所有批次的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督导相关资料和信息应备案保存

2

查看巡考人员、质量督导员的原始记录,发现问题不得分。

 

4.

设备设施

5分

4.1基本要求

设备设施符合所鉴定职业的标准要求且数量充足、运行状况良好

3

现场查看。发现1个问题扣1分;2个问题扣2分;3个问题以上不得分。

 

4.2维护更新

维护更新工作满足鉴定需要,与《设备管理制度》一致,台帐规范清晰

2

查看台帐。定期实施维护、台帐规范清晰得2分;台帐不清、不规范不得分。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表(试行)
  表-4

评 估 内 容

评估

分值

评估方法和标准

评估

结果

大项

中项

小 项

5.

考核鉴定场地要求

5分

5.1规范要求

考核鉴定场地环境安全、肃静、整洁,照明、通风等服务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2

现场查看。符合要求得2分;发现2个以内一般性问题的得1分;问题超过3个或问题严重的不得分。

 

5.2相关场地要求

根据工作实际,要设立满足需要的候考室、抽考室等相关场地

2

现场查看。相关场地齐备得2分;有部分相关场地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5.3引导标识

考核鉴定场地应有引导标识且清晰合理

1

现场查看。有引导标识且清晰合理的得1分;发现问题的不得分。

 

6.

鉴定实施要求

32分

6.1鉴定公告

鉴定公告发布及时、表述清晰且须经过上级部门批准

3

查看文件。没有问题的得3分;发布不及时或表述不清晰的扣1-2分;发现未被批准的不得分。

 

6.2考生资格的审核

鉴定申报表与考生登记表及原始资料记录应一致

3

抽查申报表、考生登记表和原始资料记录。发现不一致的问题不得分。

 

考生资格应符合报考职业标准的相应要求

3

抽查原始资料。发现问题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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