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现绿色施工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结合建设“绿色北京”的目标,打造北京绿色施工管理首善之区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绿色施工检查工作,重点做好规范施工围挡、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推行专业化洗车设备工作,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实现2011年4月1日以后在建和新开工工程全部达标,6月底前施工围挡按照有关要求喷绘图案进行美化。各单位要按照《2011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绿色施工工作。对于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项目,将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暂停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并进行媒体曝光。
(三)开展安全质量评估工作,强化轨道交通工程监管
2011年轨道交通开工线路多,施工风险大,强化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监管仍是2011年“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重点。要继续开展以监控重大风险源为关键点的安全管理工作,推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强化监理单位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落实旁站监理。聘请评估机构从2季度开始对所有在施轨道交通工程实施安全质量评估工作,全面掌控在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况,为实施“差别化”监管和监督执法提供依据。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监督部门要跟踪整改情况,对于连续2次以上提出红色预警的施工标段,要暂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
(四)实施跟踪管理,确保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
按照《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家论证。继续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信息平台管理,规范专家论证行为和论证程序,委托专家对经过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五)严打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精神,自4月中旬至7月上旬在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打击:1、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2、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经专家论证的行为。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于6月份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对各区县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