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入校现场宣传。统一组织技工学校深入到生源集中的中学、乡镇开展宣传;组织举办技工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由各技工学校组织生源集中的学校教师、校长和初高中学生和家长实地参观学校。各技工学校要制作好学校宣传册,在城镇和农村广泛散发,指导学生报考技工学校。
(六)公告技工学校招生专业。省厅将在海南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对全省技工院校所有招生专业进行公告,进一步扩大技工学校影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技工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宣传周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成立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学校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并给予经费和人员支持。要做好与教育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为技工学校进入本地中学开展宣传创造良好条件。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工作。请各市县于2011年5月7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我厅就业促进处。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各技工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宣传重点。各市、县和技工学校要突出这次宣传活动的主题,重点宣传国家、省和本地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典型、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技工学校办学特色和就业情况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程度。要特别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劳动力输出量较大地区的宣传,引导更多农村青年读技校,学技能。
(四)加强督促检查。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市、县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宣传活动扎实开展。
附件2: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宣传口号
一、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
二、技能型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发展技工教育,培养技能人才,服务经济发展。
四、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摇篮。
五、上技校,学技能,当技师,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