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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二〇一一年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三)构建实名制管理、岗前培训、民工学校三位一体管理模式。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是劳务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民工学校是对民工(作业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平台,岗前培训是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后的第一课,是民工学校的重点教学内容。三项工作具有相同的工作对象,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能相互割裂。要通过实名制管理,摸清施工现场农民工底数和培训教育情况,注重共性教育和个性教育,针对不同民工的特点,利用民工学校平台,进一步加大岗前培训力度,不断强化民工上岗基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民工操作技能水平。
  (四)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平台。开发建设杭州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对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人员,统一发放"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信息卡",该卡为杭州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明,同时用于杭州市主城区建筑业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可在主城区所有建筑工地流通使用,一人一卡,卡随人走。
  (五)继续实行岗前培训工作月报制度。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管站、市质安监总站、市城建培训中心仍于每月25日前向市建委岗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岗前培训工作情况 月报表。为掌握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率,《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推进工作情况月报表》增加"本月抽查工地培训率"等指标,本月抽查工地培训率=本月被抽查工地已培训人员总数/本月被抽查工地作业人员总数x100%。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岗前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岗前培训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各区、县(市)建设局和工程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坚持工作力度不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进一步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工程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力度,对不认真开展岗前培训的企业和项目,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信用扣分、通报批评、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严格处理。
  3、做好相关工作的宣传和衔接工作。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工程管理机构要积极做好岗前培训工作流程调整的宣传和衔接工作,确保培训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4、认真做好报表填报工作。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工程管理机构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上报数据准确、及时、真实、有效,以便我们掌握岗前培训工作实情,根据实情制订相应的管理和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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