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二〇一一年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杭建工发〔2011〕177号)
各区、县(市)建设局、各工程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
安全生产法》、《
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巩固2010年我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成果,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劳务用工管理水平,现就做好2011年我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执行建筑业作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行业准入制度,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主体责任,确保建筑业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全覆盖,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达到"压事故、保安全"的目标,促进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安排
(一)进一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为突出用人单位在人员培训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加快岗前培训工作推进速度,确保岗前培训工作的全员覆盖,2011年5月起,调整我市建筑业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工作流程,鼓励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自主组织岗前培训及考试。
(二)进一步明确岗前培训工作要求。凡未取得建筑业技术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或未经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岗前培训实行总包负总责制,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所属项目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各分包企业应服从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并积极配合总承包企业组织开展分包工程作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考试。建设、监理单位应督促各参建施工企业落实对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