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监管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卫生厅、气象局配合。
43.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装备支撑体系。2012年年底前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2015年年底前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省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44.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2012年年底前形成省级安全生产科研协作体系。依托省劳动保护检测检验宣传教育中心、省安全科技研究院和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2012年年底前建成省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实验室,2015年年底前建成区域安全检测检验实验室、职业安全健康中心。建立健全省、省辖市、县三级安全专家组,培育发展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评价、咨询、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2012年年底前形成安全生产专家咨询服务体系。省财政安排的科技、安全生产等专项资金要对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攻关进行支持。加快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培养,采取对口单招、校企联合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矿业、化工、安全工程等院校主体专业招生规模,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储备必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教育厅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45.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12年省辖市和县(市)全部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成省、省辖市、县(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国家、省、省辖市和县四级互联互通。继续加强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洛阳基地和陆地搜寻与救护平顶山基地建设。加快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依托,采取各级财政补助的办法,2015年年底前建成豫中、豫北、豫南、豫东、豫西应急救援基地。2015年年底前建成国家级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指挥和路网协调中心。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2012年年底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建成省、省辖市、县(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卫生、环保、电力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指挥统一、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体系。
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省财政厅、教育厅、公安厅、消防总队、交通运输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气象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46.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2012年年底前省辖市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2015年年底前建成省、省辖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并达到标准化要求。以省、省辖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为骨干,以社会和企业培训机构为补充,2015年年底前形成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强化培训师资管理和教材审定,2012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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