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办〔2011〕3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全河南创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对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负总责,要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向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情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切实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
1.将安全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一项基本原则,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2.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民爆、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不能保障安全的工艺和设备设施。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消防总队、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3.将安全发展作为招商引企、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前提条件,凡不符合城乡安全规划、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的,一律不得批准承接引进。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4.严厉打击、查处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由省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落实,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5.严厉打击、查处金属非金属矿山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6.严厉打击、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
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7.严厉打击、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
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8.严厉打击、查处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
由省公安厅牵头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