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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洪卫中医字〔2010〕8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市管医疗卫生机构:

  为掌握全国中医事业发展基本现状,科学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开展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卫生厅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全市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方案》(见附件)。请各县(区)、各医疗机构根据我市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我市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为做好本次调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卫生厅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宋顺有同志任组长的全市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并将人员名单及其职责于6月13日前报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精心谋划部署

  各县(区)要认真按照《全市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请各县(区)卫生局于6月17日前将本县(区)调查实施方案报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中医处)。

  三、加强人员培训

  市卫生局将于6月上中旬举办全市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启动会。各县(区)要按照调查工作要求,逐级做好培训工作,使调查工作人员了解开展本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明确调查范围和指标含义,掌握数据填报和质量控制方法。

  四、确保时间进度

  各县(区)要根据本次调查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在2010年6月23日前完成本县(区)调查数据的填写、审核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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