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除险加固病险水库建设。省专项实施项目553宗中,已下达省补助资金的519宗于2011年4月底前验收,其余34宗在省补助资金下达后一年内完成;新增大中型项目5宗,2011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8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2013年底前完成;列入《全国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项目117宗,2011年3月底前审核下达中央资金,6月底前审核下达省补助资金,2012年底前完成;列入《全国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项目213宗,2011年3月底前完成安全鉴定和初步设计报告编制,6月底前进行概算审核,2011年10月至2013年分3批下达省补助资金,2013年年底前完成。
3.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2011年3-4月各地制订方案,开展项目工程设计;10月底前完成84处重大威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任务。5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11-12月检查工作进展,总结各地完成情况。
4.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省级试点2011年6月底前完成审批,10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2012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市级试点2011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2012年3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4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2013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
5.实施城市内涝整治试点。2011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规划审批,9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10月上旬下达省补助资金。2012年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5月底前完成试点成果验收。
6.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2011年4月上旬启动项目申报,5月初制订资金分配方案,6月上旬下达第一批省补助资金。
以上工作由省水利厅、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质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九、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
(一)工作目标。
支持新建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2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50个,城乡社区文化室1800个。建设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2011年3月底前各地制定文化设施建设计划并报省文化厅;4月中旬前省制订工作方案,出台资金管理办法;5月底前根据各地申报,审核后下达第一批省补助资金,之后根据各地建设进度适时分批下达省补助资金;12月底前检查并总结全年任务完成情况。
2.支持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2011年3月底前制订工作方案,5月底前各地上报实施方案,6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12月检查、总结各地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