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摸清各地应保未保底数,明确工作任务,统筹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将年家庭收入人均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1年12月底前清算2011年度省补助资金。
5.落实五保供养标准。省对欠发达地区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补助,各地统筹落实资金,将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
6.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2011年4月底前制订实施意见,要求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5月底前制订资金分配方案并拨付省补助资金,各市确定具体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建立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7.加快建设广东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省养老服务杨村示范基地。2011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项目申报;9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12月底前完成项目概算,落实资金来源。
8.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11年7月底前各市申报项目,省制订资金分配方案;8月底前下达2011年省补助资金;12月底前组织开展绩效考评。
9.加快社区残疾人康园工疗站建设。2011年4月8日召开现场会,启动项目建设;6-9月,各地开展项目选址、装修和人员培训工作,省派出项目督导组开展督查;12月底前完成145个社区残疾人康园工疗站建设任务。
以上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教育厅、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
八、加快城乡防灾减灾和环境工程建设
(一)工作目标。
加固达标江海堤围980公里,除险加固病险水库888宗,实现重大威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84处,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和城市内涝整治试点。继续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深圳河以及东西两翼练江、枫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通过布局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工程减排等综合整治措施,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提升环境承载力,确保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深圳河、小东江水质持续改善,练江、枫江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加固达标江海堤围。2011年汛前完成800公里、年底前全面完成980公里江海堤围加固达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