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单位的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理念深入人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检查,及时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并将排查情况及活动情况书面报局综治办。
(三)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把“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到实处。要求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报局综治办;“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要求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局综治办。
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终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评。
附:
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
1、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3、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4、实施《
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5、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6、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7、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8、搞好安全生产,为创建平安和谐南昌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9、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
安全生产法》,确保安全生产!
10、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1、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12、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1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4、从业人员应当严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5、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6、开创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