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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南昌市卫生局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的通知


  四、卫生应急办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指导地方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实施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自然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五、疾病预防控制处(南昌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指施;组织疫情监测,实施疫情控制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和蔓延;制定全市计划免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传染性慢性病的预防和控制;指导防疫、防病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协调医疗预防和社会预防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全市疾病控制信息的报告管理。制订全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督促指导全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麻风病的综合治理、科学防治工作。负责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的科研和监测工作。承担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基层卫生管理处(南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制定社区卫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层卫生网络的建设和业务指导;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价工作。拟订全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督促落实农村卫生相关业务工作;规范乡村医生执业管理;督促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制度;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的设立、管理;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负责对县、区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并定期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分析与评估;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承担南昌市新型农村合怍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医政妇幼保健处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指导实施;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性医疗任务和应急医疗队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全市卫生支农工作。制订妇幼保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和业务指导;制定“两个纲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负责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组织实施;拟订我市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广、宣传教育和政策研究工作。负责草拟干部保健工作中、长期计划;负责市保健领导小组所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健康检查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重要会议及市内重要活动的保健与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重要外宾的医疗安排;负责对全市干部保健部门业务指导和联系。负责公费医疗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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