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启用“南昌市卫生局卫生应急办”等四个新公章的通知
(洪卫办字〔2010〕4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我局原有的“南昌市卫生局卫生应急办”、“南昌市卫生局医政妇幼保健处”、“南昌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处”、“南昌市卫生局中医处”等四个公章因年深日久,磨损厉害,已无法正常使用。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南昌市卫生局卫生应急办”、“南昌市卫生局医政妇幼保健处”、“南昌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处”、“南昌市卫生局中医处”等四个新公章,原公章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