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成立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办公室的通知
各市县商务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对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的各种问题,集中力量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的有关工作要求,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决定联合成立“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综合试点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试点的日常工作,下设综合组、项目组、督导组,人员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和有关试点企业抽调组成并集中办公。
综合试点办公室主任由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王学钟处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省商务厅机电和科技产业处王星副处长兼任,副主任由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许海明副处长、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陈睐副处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及时了解掌握试点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向两厅领导报告并提出建议;
(二)编制试点规划和年度试点工作方案;
(三)组织试点项目申报、评审、督导和验收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指导试点企业开展项目建设。
(五)做好试点信息报送工作,编发试点简报;
(六)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试点宣传报道工作;
(七)联系农业、交通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协调;
(八)做好试点工作总结;
(九)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三、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综合试点办公室设在海府路54号海南燃化大厦(海府路与蓝天路交叉路口,现为金海棠酒店所在地)1201和1202室,联系电话:65343123、65328123、65393856,传真:65343123。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系机制,抓好项目策划、储备和申报,做好已确定试点项目建设的指导、推进和监督;各试点项目承建企业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为便于省综合试点办公室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实施中存在的各类难点问题,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试点情况,试点企业每15天要以书面简报形式报送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运营情况、果菜产销情况、项目取得成效及相关动态信息。省综合试点办公室将根据各市县和企业上报信息定期编发简报,对各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和做法,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