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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南昌市在岗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的通知

  五、组织管理
  本局负责制定全市乡村医生年度在岗培训计划,对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负责并具体实施本地乡村医生年度培训。
  六、考试与登记
  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考试,由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建立题库,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组织考试,并将培训考试结果作为年度业务考核、执业注册与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将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人数、办班期数)于6月20日前报市卫生局科教处。我局11月底以前将对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培训人数、时间、考试结果进行考核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附表:
  2010年南昌市在岗乡村医生培训资金分配计划表

  单位:人、万元

单位

人员培训

人数

补助资金

南昌市合计

3514

10.7

南昌县

955

2.9

新建县

880

2.6

进贤县

813

2.4

安义县

311

0.9

东湖区

8

0.1

西湖区

19

0.2

青云谱区

43

0.2

湾里区

81

0.2

青山湖区

143

0.4

高新开发区

176

0.5

南昌经济开发区

52

0.2

红谷滩新区

33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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