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南昌市在岗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的通知
(洪卫科教字〔2010〕24号 )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农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在岗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管理,按照国务院《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卫生部《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和《江西省2004-2010年乡村医生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2010年南昌市在岗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2010年南昌市在岗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南昌市在岗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农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在岗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管理,按照国务院《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卫生部《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和《江西省2004-2010年乡村医生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更新乡村医生的知识,提高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培训对象
经注册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3514名。
三、培训内容
按照《江西省2009年-2010年度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与培训大纲》,培训内容为:糖尿病、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风湿性关节炎、急腹症、妇科病、皮肤病、急性中毒等常见疾病,另外增加手足口病防控知识专题讲座,培训时间54学时。
四、资金安排
省财政安排资金10.7万元补助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见附件)。每人补助30元,用于购买培训教材和支付培训场租费。省财政按规定将补助经费拨付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财政。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根据我局提供的(对县区办组织培训情况)验收合格意见,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