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南昌市在岗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南昌市在岗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的通知
(洪卫科教字〔2010〕24号 )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农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在岗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管理,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卫生部《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和《江西省2004-2010年乡村医生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2010年南昌市在岗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2010年南昌市在岗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南昌市在岗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农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在岗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管理,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卫生部《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和《江西省2004-2010年乡村医生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更新乡村医生的知识,提高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培训对象
  经注册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3514名。
  三、培训内容
  按照《江西省2009年-2010年度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与培训大纲》,培训内容为:糖尿病、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风湿性关节炎、急腹症、妇科病、皮肤病、急性中毒等常见疾病,另外增加手足口病防控知识专题讲座,培训时间54学时。
  四、资金安排
  省财政安排资金10.7万元补助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见附件)。每人补助30元,用于购买培训教材和支付培训场租费。省财政按规定将补助经费拨付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财政。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根据我局提供的(对县区办组织培训情况)验收合格意见,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