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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全面推行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智能管理系统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


  组 长:程定夫

  副组长:赵志宏

  成 员:李 欣 魏 征 胡 超 何赞斌 方立新 刘艳清 唐湖北  陈杰刚 王 旭 各区、县(市)建设局分管领导

  委行业管理处牵头负责培训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督导,委宣传教育处、市质监站、安监站、市建筑业协会、市城建职校以及各区、县(市)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等单位和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二、培训考试对象

  (一)培训对象:

  1、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或《湖南省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常识培训合格证》的一线建筑工人。

  2、未通过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或未取得《长沙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的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对象:

  上述人员都必须参加考试。

  三、培训内容

  (一)建筑工人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常识、规章制度、道德素质、急救知识。

  参考教材:《长沙市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智能管理系统发卡前安全知识培训教材》(智能办编制)、《建筑施工常见伤害及防护》(湖南省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材》(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

  (二)建筑施工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

  参考教材:《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教材》(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四、实施步骤

  (一)编制教案。

  委宣教处牵头组织编制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试卷,市安监站、长沙市城建职校配合。

  (二)组织培训。

  按照“自主培训,必须考核”的原则,由企业(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或送培。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必须保证在120分钟以上,以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性。各企业要做好培训工作日程安排、教培人员组织和教学场地布置等培训准备工作,确保教培人员按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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