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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全面推行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智能管理系统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


  6、质监部门负责督促检查监理单位履行对该项工作的监理情况;

  7、执法部门在对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时,要将两个系统的实施情况列入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向智能办反馈。

  8、牵头协调两个系统建立工作,掌握全市范围内建立两个系统工作情况,两个系统的实施情况在信用企业评定、评先评优、资质审查等相关事项中的审查把关,由委建筑行业管理处负责。

  9、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告知相关规定,对因两个系统工作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企业,在一年内新办施工许可时进行重点考查把关等工作由委建设市场管理处和区县(市)施工许可办理部门负责。

  10、检查考核区县(市)建设局在推行两个系统工作中的情况由委建设工程管理处负责。

  11、两个系统的实施情况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工作中的审查把关由委房屋安全处负责。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委机关各相关处室、二级机构和各区县(市)建设局以及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建立两个系统是新形势下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各区县(市)建设局和相关企业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该项工作。

  2、落实责任。两个系统的推行工作列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县(市)建设局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内容。

  3、形成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4、严肃纪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两个系统的顺利推行。对企业和项目部存在的不执行规定、弄虚作假的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相关行政监管人员不严格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予以处理。

  附:
《长沙市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卡“发卡前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实施方案》

  长沙市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卡

  “发卡前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实施方案

  为了实现长沙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的智能化和规范化,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特制定长沙市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卡“发卡前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发卡前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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