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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极端天气自然灾害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极端天气自然灾害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洪卫应急字〔2010〕3号)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我市出现今年以来最强降雨过程,部分地区出现灾情,救灾防病形势十分严峻。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后几天,全市大部分地区还将出现暴雨、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极易引发次生地质灾害。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进一步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救灾防病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抗大灾、防大疫的思想,切实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救灾防病各项工作。

  二、积极做好灾害时期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各县(区)卫生局要密切关注辖区灾情,发生灾情时要立即进入卫生应急工作状态,并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适时启动本级救灾防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赶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确保伤病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全力防止发生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加强灾区环境消杀和饮用水消毒工作,保障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灾区一旦发生重大或较大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落实控制措施,及时有效处置,防止事件进一步发展。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公众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灾区群众和抢险救灾人员的心理干预工作。

  三、做好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在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防范洪涝灾害、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造成的危害。对地处低洼地区和存在危旧房屋的医疗机构要做好病人、医务人员及药品、医疗设备的预防性转移,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四、认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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