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证件及材料,投标人应将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用文件袋集中包装,并在文件袋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各类原件的数量。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避免因投标人数量过多导致投标截止前没有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签收工作。
十二、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一)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以及投标人投标担保、法人承诺书签署情况,并将开标过程记录、存档。
(二)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所有政府投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审查开始后,评标委员会以外人员必须退出评标现场。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的资格后审证件及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后审资料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以及开标记录均暂时封存)。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资格后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说明,但是不能改变资格后审文件和资料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填写《资格审查一览表》,《资格审查一览表》应按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制作,对不合格投标人,评委应说明不合格原因。
(四)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初步评审程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参加基准值的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评标报告。
十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
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应包括中标候选人资质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情况、安全生产考核情况、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经验情况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十四、中标通知书备案
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到建设工程招标办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备案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