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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积极倡导教育家办学,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大力发展民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的平等法律地位,规范教育收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以全面发展和人人成才为核心,对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体系进行系统改革,支持高等学校探索学分互认和学生跨校选课等灵活办学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培养国际化人才,提升教育国际服务水平。实行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第十七章 人才发展


  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建立健全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打造“人才山东”品牌,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建设高端人才聚集地和优质劳动力资源富集地带为目标,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进入人才强省前列。围绕提升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实施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万名公务员公共管理培训工程,培养造就一支能够担当重任、奋发有为的领导干部队伍和廉洁勤政、务实高效、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围绕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实施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支市场拓展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围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深化提升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引进海外人才“万人计划”、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建设工程,培养造就一支在全国有影响力、比较优势明显的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围绕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重点提高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比重,培养造就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满足制造业强省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围绕提升“三农”科技素质和致富创业能力,深入推进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绿色行动”,充分发挥“乡村之星”示范带动作用,培养造就一支以实用人才带头人和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的农村人才队伍。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一支由广大城乡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专业社会工作人员以及社会服务志愿者为主体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力争到2015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由目前的975万人增加到1380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200万人。
  调整优化人才结构。以重点区域带动战略为依托,加快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全方位推进跨区域的人才开发交流与合作。围绕高效生态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教育、卫生、文化、宣传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打造特色产业人才培育基地。支持重点发展区域、欠发达地区引进急需人才。实施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工作推进工程,强化对民营经济的人才支撑。依托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载体,凝聚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到201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9%,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43 人年。
  创新人才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科学决策、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选拔任用、评价发现和激励机制,形成促进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发展的长效机制。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科学有效的评聘制度。加快构建统一规范、更加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建立健全专业人才、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制度。倡导和推行人才柔性流动,完善人才户口迁徙制度和居住证制度,加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进一步完善人才开发的投入机制,切实发挥人才投入效益。

专栏13 :科技、教育、人才重点工程

科技:建设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国家综合性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平台、省级新药研发单元技术平台、船舶设计研究院、千万亿次超级计算中心、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量子保密通信试验网及研发平台、信息通信研究院、鲁南煤化工研究院、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和国家深海基地等50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200个省级技术创新平台。教育: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院校新校区完善工程和内涵提升工程。

人才:引进海外人才“万人计划”,泰山学者建设工程,高技能人才发展计划,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和谐使者”建设工程。

第六篇 文化繁荣和创新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提升文化的引领力、凝聚力、竞争力和创新力,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大力提高全民文明素质,争创文化新优势,用新的理念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第十八章 文化建设


  以建设文化强省和增强文化软实力为目标,发挥文化资源富集优势,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创新文化发展模式,加强文化载体和设施建设,推动经济文化融合发展。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基层为重点,以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为原则,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精心筹办第十届中国艺术节,规划建设省科技馆新馆等一批省级重大文化设施,市、县、乡镇和村文化设施要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积极推动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和科技馆免费开放。加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稳步推进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建设,加快孔子博物馆、孔子学院总部国际青少年研修基地建设,全面完成世行山东孔孟文化遗产保护地项目,努力打造国家级鲁南文化经济示范区。
  壮大文化产业实力。科学开发利用文化资源,全面提升文化创意水平,提高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以数字技术、光电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支持发展一批新兴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文化与经济相互渗透高度融合,重点支持发展100个文化产业项目,打造10个年产值过百亿元的文化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一批创意产业基地,优先培植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的旗舰式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加快培育重点文化产业品牌,形成以孔子文化为核心的齐鲁文化品牌体系,大力实施精品工程,丰富繁荣城乡文化市场。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推进文化贸易和文化交流有机结合,积极拓展国际文化市场,扩大齐鲁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承办好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到2015年,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翻两番,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加快文化改革创新。创新文化体制机制,继续深化出版发行、影视制作等领域的改革,积极推进重点新闻网刊、非时政类报刊改革和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改革,稳步推进一般性文艺院团改革。创新文化传播方式,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创新文化投融资体制,发挥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对重点领域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提升文化骨干企业整体竞争力。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模式,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建设工程,有效打击各类盗版侵权、假冒伪劣、低级趣味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章 文明山东


  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弘扬中华文化、齐鲁文化、和谐文化,提高全民文明素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加快建设文明山东。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界发挥思想库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人才走向世界。
  培育社会主义文明风尚。弘扬和培育忠诚守信、勤劳勇敢、务实拼搏、开放创新的新时期山东精神,倡导爱国守法、敬业诚信、创业创新创优,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精神文明要求、适应时代发展的社会主义道德和行为规范。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实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程,深化拓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加强科普教育,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密切军政军民团结,深化双拥共建,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
  加快建设“诚信山东”。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大力弘扬诚实守信行为准则,加快完善政府信用体系、产品质量诚信体系、企业诚信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社会诚信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阳光政府,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和惩罚制度。推进商务诚信,建立完善企业联合征信机制和信用激励约束惩戒机制,推动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维护市场秩序、抵制商业贿赂,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推进个人诚信,加强公民信用道德建设,加快从业经历、信贷消费、不良记录等个人信用征集,建立社会约束管理机制。支持信用管理行业发展,加强信用市场监管,依法规范信用信息征集、批露和使用,积极开展资信评估服务,建立健全信用评估体系。

第七篇 和谐社会和公共服务


  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以扩大供给、提升质量、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为主线,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更加注重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二十章 民生保障


  逐步完善符合国情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实施扩大就业战略。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把扩大稳定就业作为宏观调控和政府绩效考核的优先目标,完善就业机制,创新就业模式,优化就业结构,拓宽就业、择业、创业渠道。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充分发挥投资和重大项目的带动效应,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有效促进新成长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就业和再就业。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促进劳动者在规范的市场环境下自主择业。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发挥政府、企业、工会和工商联作用,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重点做好国企改制、关闭破产等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施政府资助的就业再就业培训工程,力争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都能得到职业技能培训。力争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20万人以上。
  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格局。强化对收入分配关系的调节,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推动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争取农民收入增幅更高一些,逐步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劳动报酬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全面推行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合同制度。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推动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规范分配秩序,加快落实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健全法制和加大反腐败力度,取缔非法收入。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占再分配的比重,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促进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全面推进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制度衔接,提高保障能力,力争实现人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障。鼓励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助、志愿服务、法律援助等社会救助,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水平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到2015 年, 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努力满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稳步扩大覆盖范围。高质量完成棚户区改造,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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