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服务业。适应社会化分工和产业发展的需要,支持发展各类专业化服务机构。着力发展会计和审计等财务类、律师和公证等法律类、信息和咨询等咨询类、代理和经纪等市场交易类中介服务业,积极推进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各类公务、商务、学术等会展服务社会化,以各类国际、国家、省级博览会平台为重点,发挥各地特色优势,积极发展会展服务业,深化交流合作、扩大知名度,筹办好2014年世界园艺博览会。以工程机械、生产流水线、汽车、船舶、航空等融资租赁服务为重点,支持发展大型租赁公司,开展多种租赁业务,完善法规和税收政策,规范租赁市场。
节能环保服务业。围绕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大力发展专业化信息咨询、技术支持及工程服务,加快完善技术产品交易链和原料产品绿色供应链服务,积极培育集科研、设计、制造、工程于一体的大型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和环境工程公司。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发展节能诊断、能源审计等第三方节能业务,拓展节能服务市场。探索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能耗指标交易中心,利用市场化手段和金融创新方式,调节环境能源领域相关权益人的利益,促进全省降低污染排放。
服务外包产业。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外包,做大做强业务流程外包,积极开展知识流程外包。加快培育和开拓在岸外包市场,积极拓展日韩、欧美离岸外包市场。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快培养适用人才,培植壮大一批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外包业务集群,加快建设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区,探索建立服务外包海关特殊监管区。推动济南、青岛建成国内一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特色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形成“双核多点、特色发展”的区域布局。到2015年,全省离岸服务外包额达到35亿美元。
第二节 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以提高服务科技含量、规范服务标准和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全面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消费扩大和消费升级的需求。
旅游业。整合区域优势旅游文化资源,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胶东半岛沿海旅游休闲度假连绵带,做强济南泰安曲阜山水圣人旅游区、淄博齐文化旅游区和以潍坊为中心的民俗文化、“中国龙城”旅游区,加快发展沿运河、沿黄旅游带和以沂蒙为核心的红色旅游区。实施“好客山东”旅游品牌创建工程,强化旅游品牌营销推介,加快发展旅游中心城市和大型休闲度假酒店集群,建设长岛国际休闲度假岛、荣成好运角旅游区等一批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大力拓展旅游新兴业态,着力开发文化修学、宗教文化、温泉度假、邮轮游艇、自驾车营地、低碳旅游、生态养生、特色运动、葡萄酒旅游等高端产品,延伸旅游产业链条,提高旅游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组建一批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旅游企业集团,旅游开发与文化提升相促进,产业增效与传承文明相结合,打造全国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高地。批零住宿餐饮业。推进商业结构和业态调整,形成区域性商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辐射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品牌,发展一批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连锁龙头企业。积极运用计算机、无线射频、条形码、商业智能等现代技术,提高流通业信息化、集约化程度,提升城市商业服务功能,创新完善农村流通体系。推行住宿餐饮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促进连锁化、网络化、集团化发展。扶持“老字号”发展,推进鲁菜传承创新,培育提升品牌,支持发展中式快餐连锁业,促进家庭餐饮服务社会化。房地产业。加快完善市场机制和政府保障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增加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科学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商业地产开发。支持房地产开发和建筑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和知名品牌。提高房地产规划设计与施工建设水平,强化建设质量、内在品质和安全保障。加快房地产交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与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城市土地市场配置机制和科学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社区及家庭服务业。以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以专业化企业为主体,以满足居民服务消费需求为目标,加强智能呼叫中心系统、社区管理安保系统、实体服务系统建设,支持便民利民社区服务设施和各类网点建设,建立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平台。实行政策扶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加快培育家庭服务市场,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托幼、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基本服务,鼓励发展家庭教育、心理咨询、母婴护理、家庭用品配送等特色服务。
第三节 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
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挥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主体作用,建立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专业化农业担保公司和农业发展基金为主要形式的投融资新机制。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加快设立县域分支机构,加快农村商业银行试点步伐,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县联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多渠道增加农业和农村投入。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引进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发展农业产学研联盟,加强农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建良种繁育体系,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建设。积极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加强农村科普培训,大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水平。建立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启动农村防雷示范工程。
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支持大型涉农企业建设农产品物流设施,支持供销社、商贸、邮政、农资生产等企业向农村延伸经营服务,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龙头企业、大型连锁超市、工厂、学校等对接。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和“农超对接”等系列惠民工程,推进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和农产品进城。
农村社区服务体系。结合农村社区和新农村建设,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发展餐饮、休闲娱乐、幼儿园、喜庆、殡仪、心理咨询等服务业,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专栏9: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
新建和扩建总投资10 亿元以上的服务业重点项目733 个,计划总投资17880亿元。其中: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278个,计划总投资6844亿元;批零餐饮、旅游、房地产、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项目403个,计划总投资9913亿元;其它公共服务业项目52个,计划总投资11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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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海洋经济
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以做大做强海洋经济为主线,深入实施科教兴海战略,培育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全面提高海洋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构筑海陆统筹、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力争海洋经济占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全力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紧紧抓住山东列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的重要战略机遇,围绕科学开发海洋资源、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国家海洋科教人才中心、提升开放型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拓展发展空间、创新发展政策和体制机制,率先转变发展方式,为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探索模式、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积极发展海洋高技术产业。充分发挥海洋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加强海洋基础科学研究和海洋核心技术产品研发,依托海洋优势产业、各类经济园区和重点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形成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海洋高技术产业集群,增强海洋经济核心竞争力。到2015年,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生物、海洋装备制造、海洋化工产业基地和全国重要的海洋工程建筑、海洋新能源和海水淡化产业基地。
大力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积极发展近海和远洋运输,加快推进水陆联运、河海联运,构建现代综合海洋运输体系。整合港航资源,提升港口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提高港口集疏运能力。依托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和开放口岸,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和大宗商品集散地,支持集海运、陆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运输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以海带陆、内外互动的现代物流发展格局。积极推进海洋文化、体育和海洋旅游相融合,建设海洋特色文化产业园,开发海洋旅游精品路线和高端旅游产品,形成海滨、海滩、海岛、近海、远海等多层次、立体式海洋旅游体系,打造全国最大的休闲度假半岛、国际知名的海滨旅游胜地。推进发展海洋信息服务、海洋监测与管理、大洋勘探与开发等新兴海洋产业。
加快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推进实施渔业资源修复、渔塘标准化生态整理、海外渔业基地等“双十”工程,重点发展水产养殖、渔业增殖、远洋渔业、水产品精深加工和休闲渔业,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成全国重要的海水养殖优良种质研发中心、生态化养殖示范区、渔业对外贸易区和海洋生物资源种质库。
专栏10:海洋高技术产业
海洋生物产业,重点发展海洋药物、海洋功能性食品和化妆品、海洋生物新材料、海水养殖优质种苗等系列产品。
海洋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造修船、游艇和邮轮制造、海洋油气开发装备、临港机械装备、海洋电力装备、海水淡化装备、环保设备等产业,建设国家海洋设备检测中心。
海洋能源矿产业,加强海洋能发电技术研究,建设海洋能源利用示范项目。规划建设国家重要的海洋油气、矿产开发和加工基地。
海洋工程建筑业,推进实施海上石油钻井平台、港口深入航道、防波堤、跨海隧道、海底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等重大海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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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基础设施和支撑保障
突出薄弱环节,着力优化结构,提升能源、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网络化、现代化水平,打造适度超前、功能完善、配套协调、高效安全的基础设施支撑保障体系。
第十一章 能源建设
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以调整能源布局结构和供给结构为主线,以节能减排和提高效率为重点,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智能化水平,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完善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保障能源安全。到2015年,煤炭产量继续控制在1.5亿吨左右,原油产量持续稳定在2700万吨,电力可用装机容量由目前的6317万千瓦增加到1.12亿千瓦,其中接纳省外来电1600万千瓦以上。优化发展燃煤火电。推进“上大压小”电源项目建设,加快淘汰落后机组。择优建设重点燃煤火电项目,在济宁、枣庄、菏泽等煤炭丰富地区,建设大型坑口电厂及综合利用电厂;在外煤入鲁的聊城、德州、莱芜、临沂、泰安等地区,建设高效路口电厂;在沿海地区充分利用港口优势和海水资源,合理布局大型高效燃煤电厂。支持在大中城市建设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在热负荷集中且稳定的工业园区建设背压型供热机组。到2015年,全省燃煤火电所占比重由目前的92%下降到71%。大力发展新能源。建设东部沿海地区核电产业带,推进海阳核电一期、二期工程和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项目建设,加快荣成石岛湾先进大型压水堆示范项目前期工作和沿海第四核电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积极推进风电开发,重点建设东营、滨州、烟台、潍坊、威海、青岛等地区大型陆地风电场,积极开发滩涂、潮间带及近海海上风电,科学有序开发山区风电项目。加快发展太阳能热利用,重点发展节地型光伏发电,支持德州、济南、青岛、烟台、济宁、潍坊、泰安、日照、菏泽等建设太阳能利用设备制造基地,支持德州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在可再生资源丰富地区,积极发展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抽水蓄能等新能源,鼓励垃圾、秸秆发电。到2015 年,新能源装机总容量1400万千瓦,占省内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14%。
建设能源基地。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开拓省外资源市场,控制省内资源开发强度,大力开发和推广洁净煤、煤气化和煤液化技术,发展煤炭深加工,重点搞好巨野和济宁矿区外围开发,加快曹县煤田资源勘探,做好黄河北矿区开发论证和条件适宜矿井建设前期准备,建立省内大型煤炭集散基地。鼓励省内企业通过联合开发等途径,加快在省外建立稳定的煤炭供应基地。稳定省内石油产量,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外石油勘探开发,建立较为稳定的海外供应基地,力争每年省内新增探明石油地质储量1亿吨。推进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的深度合作,加快建立石油储备体系,重点推进黄岛二期、烟台港模块式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争取在烟台、日照建设原油储备基地。
强化能源输送保障。加快发展坚强智能电网,积极推进特高压电网建设,实施好“外电入鲁”战略,优化发展输电网,侧重发展配电网,改造提升农村电网,提高供电的安全可靠水平。到2015年,500千伏输电线路达到9668公里,220千伏输电线路达到2.75 万公里。加快石油及成品油输送管网建设,到2015年,原油年输送能力达到1.4亿吨,成品油年输送能力3000万吨。进一步完善全省天然气主管网,形成鲁中、鲁西南和胶东半岛三个供气环网,实现96%的县区连通天然气管网。加快输煤通道建设,解决煤炭运输瓶颈。
第十二章 交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