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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构建产业布局合理、区域发展协调、人口聚集加快、城镇体系完善的发展格局。突出重点区域带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突出大城市集聚辐射,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突出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推进各具特色的主体功能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第四章 经济布局


  深入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支持特色经济区加快发展,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相互融合联动发展。
  加快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打造和建设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重要指示,精心组织实施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加快实施国家批复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经济改革发展示范区和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主体力量,要发挥全省优质资源富集地带的优势,放大青岛龙头带动效应,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技术密集、知识密集、人才密集、金融密集、服务密集的高端产业聚集区。

专栏1: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

以全省15.95万平方公里海域和沿海7市51个县(市、区)所属的6.4万平方公里陆域为主体规划区,提升胶东半岛高端海洋产业集聚区核心地位,壮大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海洋产业集聚区和鲁南临港产业集聚区两个增长极,构筑海岸、近海和远海三条开发保护带,培育青岛-潍坊-日照、烟台- 威海、东营- 滨州三个城镇组团,形成“一核、两极、三带、三组团”的总体开发框架。省内其他地区为联动区,构筑陆海统筹、一体化发展格局。



  加快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积极推进实施国家批复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按照高效、生态、创新的原则,以资源高效利用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线,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和生态保护体系,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建设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区和环渤海重要的增长区域。

专栏2: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

包括东营市、滨州市,潍坊市的寒亭区、寿光市、昌邑市,德州市的乐陵市、庆云县,淄博市的高青县和烟台市的莱州市,共19 个县(市、区),陆地面积2.65 万平方公里,依托东营、滨州、潍坊港和烟台港莱州港区,加快建设东营、滨州、潍坊北部、莱州四大临港产业区,形成西起乐陵、东至莱州的环渤海南岸经济集聚带。



  加快建设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以加快省会建设发展为龙头,带动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强化济南核心地位,加快城市扩容,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功能,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做大做强省会经济、总部经济和服务经济,培育和发挥教育科研、金融服务、高新技术、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综合优势。发挥区域高速公路、铁路和规划建设的城际轨道通达便捷的优势,加强周边中心城市分工协助和优势互补,实现各类资源高效优化配置,建成发展活力充足、产业素质较高、服务功能强大、生态环境优美、社会文明和谐的经济圈。

专栏3:省会城市群经济圈

包括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7 市,行政区划面积5.2 万平方公里,依托中心城市和重要交通干线,构建完善以济南城区为中心,以70公里为半径周边区域为节点的紧密圈层,以150公里为半径六市为节点的协作圈层,以济南为核心,提升德济泰高铁产业带和淄济聊交通走廊产业带“十”字形主轴,构建北翼德滨、东翼滨淄莱、西南翼聊泰莱三条环形发展轴线,形成“一核两轴三环”增长格局。


  加快建设鲁南经济带。以鲁南临港产业集聚区为龙头,充分发挥港口资源、自然资源、区位等优势,加快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把鲁南建成全国重要的能源和精细化工、优质建材、机械制造、商贸物流、文化旅游、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山东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专栏4:鲁南经济带

包括日照、临沂、枣庄、济宁、菏泽5市,面积5.05万平方公里。以日照、临沂为主体,建设临港经济区;以济宁、枣庄为主体,繁荣发展运河经济;以菏泽为主体,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打造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

第五章 城乡布局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科学布局,城乡互促共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推动城乡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
  发展壮大中心城市。适度拓展济南、青岛两大中心城市规模,增强综合承载力和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合理扩大其他区域中心城市容量,加快要素集聚,增强城市承载能力。积极发展城市群,以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为基础,以资源整合为重点,加强城市间规划对接、产业合作和发展融合,推进资源共用、设施共建、环境共治、成果共享。到2015年,全省17市建成区人口全部达到50万人以上,其中超100万的城市16个,济南、青岛分别达到400万人和450万人。
  大力发展县级市、县城和重点镇。量大面广的中小城镇是落实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县级市和县城,要强化城镇规划龙头作用,加快产业集约、要素集聚、人口集中,积极稳妥推进撤乡设镇、乡镇改街办,提高承载能力,向中等城市发展。改革城镇管理体制,实施扩权强镇,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支持一批经济强镇、区域重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加快膨胀规模,向小城市发展。到2015年,全省建成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35个,3-20万人的小城市133个。
  规范有序建设农村社区和中心村。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化、居住管理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在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以城边村、园区周边村、经济强村为重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改造空心村,建设特色村,积极稳妥引导农民适当集中居住,实行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布局,积极推进城市公用设施向乡镇和农村社区延伸。到2015年,实现农村社区建设服务全覆盖,完成8000个村庄整体改造。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着力点,积极调整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方式,因地制宜地发展都市辐射型、外向经济型、资源加工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等特色经济。加强城镇建设与产业布局的配套衔接,推动规模结构合理化、产业发展集群化、土地利用集约化和城镇面貌特色化,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要素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增强吸纳人口、带动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能力。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就近有序转移,对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逐步取消暂住证,实行居住证制度,促进转化为城市居民,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权益。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新一轮县域经济综合考评制度,进一步扩大县级和强镇的自主权、决策权及经济管理权限,加快推进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加大对县域的转移支付,推动县级、乡镇综合改革。

专栏5:2015年17市建成区人口规模

400万人以上城市2 个:青岛(450)、济南(400)。200万人以上城市2 个:淄博(270)、临沂(220)。100万人以上城市12 个:烟台(170)、潍坊(180)、济宁(140)、泰安(110)、枣庄(105)、东营(100)、威海(100)、日照(110)、滨州(100)、聊城(100)、菏泽(100)、德州(100)。

50 万人以上城市1个:莱芜(50)。

第六章 空间布局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调整优化空间结构,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全省国土空间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农村和生态三类区域,按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
  城市地区。包括城市、建制镇的现有建成区和拓展区、经济集中开发区,是集聚经济和人口的重要区域,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40%,作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国土空间。工业向园区集聚,人口居住向城镇集中,对城市重污染企业限时限点淘汰或改造搬迁。
  农村地区。包括农村居住区和农业地区,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40%,作为发展农业生产、建设农村居民点和乡村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国土空间。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宜居村庄。
  生态地区。包括生态经济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0%。以海岸带和鲁中南山区为骨架,生态类限制开发区域为主体,点状分布的禁止开发区域为组成部分,作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的国土空间。适度发展特色生态经济,禁止从事不符合生态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推进集约开发和空间均衡。胶东半岛城市群、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济南淄博主城区为优化开发区域,建立转变发展方式优先的绩效评价体系,全面优化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素质和质量,成为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重要的创新区域和规模最大的人口经济密集区。济南都市圈、鲁南经济带、全省重点城镇拓展区和各类经济园区,为重点开发区域,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加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健全现代城镇体系,促进人口加速集聚,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保护生态环境,成为支撑未来全省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增长极。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分别实行农业发展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实行点状开发,保护大片耕地和开敞生态空间,引导人口集中布局到中心城镇。世界文化自然遗产以及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等,为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第三篇 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实施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经济发展的效益导向,促进结构调整与财源建设有机结合,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七章 农业提升


  以增加农民收入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以优化结构、提升层次为重点,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保障,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十大产业体系建设,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格局。
  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照稳定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
  构、提高单产、增加效益的要求,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73个国家级粮食大县产能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以中低产田改造提升为重点,大力提高耕地质量,支持农田节水排灌、土地整治提升、土壤改良提质、机耕道路完善和旱作农业示范工程,五年建设高产稳产粮田1000万亩。加强粮食储备能力和物流设施建设,五年新增粮食仓储库容500万吨。
  提升农业生产综合效益。发展壮大九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放大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支持生产要素向种养大户集中、优质品种向生产基地集中、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区带。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 提升外向型农业发展水平。到2015年,蔬菜、渔业、畜牧、果业、苗木花卉等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85%以上,对农民增收贡献1500元以上。
  提升农业装备规模和质量。适应农业集约、规模、高效发展的趋势,加快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加快实施农机创新示范工程,创新农机服务模式,支持发展一批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加快先进适用机械推广应用,促进主要农产品由生产环节机械化向全过程机械化发展。到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4亿千瓦,农机化水平达到85%以上。
  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适应绿色消费、生态环保、安全健康的市场需求,着力扩大优质、生态、安全农副产品供给。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积极推行农产品原产地标识制度和终端产品认证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产地环境整治,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绿色控害技术综合运用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和检疫体系网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提升农业产业化层次。以促进农业生产工厂化、管理企业化、组织规模化为重点,继续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工程,支持龙头企业提高层次、扩大规模,推进上下游产品加工的联合与协作。突出资源优势和特色品牌导向,引导带动农业生产提高层次、争创名牌、增值增效和节约资源。以农民组织化推进农业产业化,支持农民以生产要素参股龙头企业,鼓励农村经济能人牵头建立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各类公司、合作组织和广大农户紧密合作机制,形成以产权为纽带、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

第八章 工业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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