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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四)高校负责机构审查申报材料,确认合格的报送教育厅,教育厅经审查后予以认定教师资格,上报教育部审核生成证书编号。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申请时间: 2011年3月7日至4月7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4月8日至5月8日各高校负责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由负责机构确定;
  (三)省教育厅审核申报材料,按每天审核200至300人的工作量,结合工作统筹安排,材料报送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5月9日至10日
  2、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5月11日至12日
  3、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月13日至20日
  4、海南师范大学:5月23日至27日
  5、琼州学院:5月30日至6月3日
  (四)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工作
  主要是对原报送材料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核对原申报材料中错误信息的修改,补充遗漏的材料,完善申报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6月7日
  2、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6月8日
  3、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月9日至10日
  4、海南师范大学:6月13日
  5、琼州学院:6月14日
  (四)认定工作时间:6月15日至24日完成认定及证书编号工作。
  (五)证书领取时间:待教育部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六)认定材料整理归档:7月1日至7月15日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经确认合格的申报材料由就读学校集中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报送材料时应附省教育厅计划部门当年审批下达的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复印件),若毕业生人数与招生计划数不一致的,应说明具体原因。
  (三)报送经学校审核盖章的《2011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情况表》及电子文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面向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加强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拓宽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强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开展和完成。
  (二)精心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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