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海南省大学生足球、排球锦标赛的通知
(琼教体〔2011〕4号)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推动我省高校体育运动的开展,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根据2011年全省学校体育竞赛活动计划,我厅决定举办2011年海南省大学生足球、排球锦标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参赛工作。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1:
2011年海南省大学生男子足球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海南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海南医学院
三、协办单位
海南大学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在海南医学院举行。
五、参赛单位
甲组: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琼州大学、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海口经济学院
乙组: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六、参赛办法
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20人。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录取和经海南省中招办审核录取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思想政治进步,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健康问题由各校把关,在比赛中由于健康问题发生意外由学生就读学校负责)。
(三)年龄为16-2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