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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十六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暨海南省第三个“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6、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加强校园网络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及时删除网上各种有害信息,确保网络安全。严禁校内开设经营性网吧。
  7、加强对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学校组织文艺、体育、庆典等大型活动,应严明纪律,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三)加强校外的安全管理。
  1、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积极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歌舞厅、饮食摊点等场所,严厉打击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加强综合治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参观、旅游、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时,应加强组织和指导,确保活动安全,严防交通等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
  3、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外的各种活动。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省教育厅于3月下旬召开会议进行部暑,3月28日(星期一)上午8:30省、市(县)、学校同时启动第十六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海南省第三个“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省的启动仪式地点在海南省农业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第十六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海南省第三个“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动员发动工作,要把这次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海南省第三个“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的主要精神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确保统一认识,迅速行动。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开展海南省第三个“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各项活动。
  (二)自查自纠,消除隐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先行公布开展海南省第三个“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内容,以及各项工作和措施的目标要求,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本地、本校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解决。
  (三)全面检查,督促整改。在各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检查组,深入到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海南省第三个“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内容和目标要求,逐校进行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学校要逐一登记造册,查明查清各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依照标准和要求,督促各学校认真整改。
  (四)检查验收,巩固成果。在集中全面整治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组织对各地、学校开展海南省第三个“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验收,以保证“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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