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办苏州保监分局关于推动保险业服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11〕8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金融办和苏州保监分局联合起草的《关于推动保险业服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推动保险业服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更好地服务“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根据《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省政府关于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6〕12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业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保险业发展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一)“十一五”期间,我市保险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和“三区三城”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保险业务规模迅速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保险监管有效加强,社会影响日益提升,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在支持经济发展、完善社会保障、抵御灾害风险、助推外贸出口、扩大就业消费、引领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两个率先”和“三区三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从我市保险业总体发展水平看,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仍然偏低,保险体系还不够健全,保险业务的覆盖面还不宽,保险功能和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保险业的整体实力和行业地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保险越重要。各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发挥现代保险功能的重大意义,尤其要努力发挥现代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要充分发挥保险的防灾防损作用,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服务;要充分发挥保险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的作用,为政府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提供事前防范、及时理赔与情绪安抚等综合服务;要充分发挥各类责任保险业务优势,为社会领域各项改革和公共政策实施提供保险保障服务;要充分发挥保险在提供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改善农村社会保障中的作用,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服务。全市保险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保险作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支撑,为苏州在“十二五”时期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发挥新的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