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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南昌市卫生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的通报


  四、存在问题

  尽管各单位科研管理水平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离领导和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及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部分单位没有认真落实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季报制度;

  2、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平衡,个别单位结题率低;

  3、项目申报、验收、结题等手续不规范。

  五、几点要求

  为了改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使我系统卫生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特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的卫生科研工作,要站在“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高度来认识和推动卫生科研工作,科管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各项目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力度,提高年度结题率,降低延期率,控制中止和取消现象的出现。

  (二)各单位要建立课题负责人信用制度,对按期完成课题研究的课题组和研究人员,项目单位要给予表扬,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项目课题组成员要进行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课题研究的有关人员,要通报批评直至取消下年度申报课题资格。

  (三)各单位要探索项目评价体系,利用科学化管理手段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尤其是加强经费使用、研究进度的管理,规范申报、验收、结题逐级上报程序,建立和落实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季报制度,以真正体现系统内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我市卫生科技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四)各单位要组织申请延期、中止或取消课题组逐一填写《南昌市卫生系统科研课题延期中止或取消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需在7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科教处,经报项目下达单位审批同意的方能延期、中止或取消。

  附件:1.南昌市医疗卫生单位科技厅、科技局立项科研课题在研执行情况年度检查统计表

  2.南昌市医疗卫生单位在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立项科研课题拟中止(取消)项目统计表

  3.《南昌市卫生系统科研课题延期中止或取消申请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南昌市医疗卫生单位在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立项科研课题在研执行情况年度检查统计表
  (2003年至2008年)

项目承担单位

检查项

目总数

项目执行情况

在研

申请结题

申请延期

拟中止

拟取消

市一医院

24

9

9

5

1

 

市二医院

28

11

11

5

1

 

市三医院

62

13

11

33

 

5

市九医院

16

4

1

11

 

 

省皮肤病医院

6

2

2

2

 

 

省精神病医院

11

4

3

3

 

1

市洪都中医院

18

5

12

1

 

 

市男科医院

6

4

2

 

 

 

市卫生学校

4

 

4

 

 

 

市疾控中心

13

6

4

2

 

1

市妇保所

2

1

1

 

 

 

南昌急救中心

1

1

 

 

 

 

市血站

2

1

 

1

 

 

市健教所

2

 

2

 

 

 

东湖区卫生局

4

2

 

 

2

 

进贤县卫生局

17

5

4

8

 

 

合  计

216

68

66

71

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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