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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增10万户农村沼气用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增10万户农村沼气用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7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新增10万户农村沼气用户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民办的27件实事之一。目前,《新增10万户农村沼气用户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新增10万户农村沼气用户工程实施方案
(省农牧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一、项目背景

  农村沼气建设是国家投资建设的重要领域,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大工程。目前,全省已建成农村沼气用户100万户,取得了很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极大的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新建“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10万户,户均年增收节支500元以上,项目农户基本解决70%左右的生活燃料,生活质量明显提高,项目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三、实施范围

  在全省13个市州、67个县市区实施,其中:

  兰州市1300户:永登县500户、榆中县500户、皋兰县300户。

  酒泉市540户:金塔县240户、瓜州县300户。

  张掖市2100户:高台县600户、甘州区500户、山丹县500户、民乐县500户。

  金昌市永昌县220户。

  武威市6500户:天祝县2000户、古浪县1000户、民勤县2000户、凉州区1500户。

  白银市6700户:会宁县5000户、靖远县1200户、景泰县500户。

  定西市6240户:安定区200户、通渭县2000户、陇西县1500户、临洮县1200户、渭源县1000户、漳县120户、岷县220户。

  天水市10400户:秦州区1200户、麦积区1500户、秦安县1500户、清水县1600户、甘谷县2000户、武山县1600户、张家川县1000户。

  陇南市7800户:武都区2000户、文县1200户、成县1000户、礼县1000户、徽县1000户、西和县1000户、宕昌县600户。

  平凉市12000户:崆峒区200户、泾川县1300户、灵台县2000户、崇信县1000户、华亭县1500户、庄浪县2500户、静宁县35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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